各企业: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523号)(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校办企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现将《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学习产权登记相关文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理、收集、录入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做好此项工作。
二、产权登记工作范围:所有校办企业;校办企业出资设立的各级企业(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均须办理)。
三、本次产权登记工作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行方式,具体填报及操作说明见附件3。网上填报地址为:http://202.205.108.74/zcgl,纸质材料上报投资公司办公室,经投资公司审查报学校审批后统一上报教育部。
四、各企业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本周三上午9点在投资公司会议室(化新楼218室)参加培训会议。
五、网上填报以及纸版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4年7月20日
六、各企业在此次产权登记工作中,如遇相关疑问可咨询投资公司办公室,联系人:李世保。联系电话:64435362(内通)。
附件:
1. 教育部关于做好直属高等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523号)
2. 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的通知(财教函〔2013〕241号)
3. 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填报及操作说明
4.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办理指南(财政部)
北京北化大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0日